一、报名要求
1.全国在校小学生、初中生、高中生(含中专、中技、职高)、高职生、本科生、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(截止2024年6月30日前的在校学生)。
2.团队参赛作品要求:
3.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人数应按照各赛项规则要求,不得超出;指导教师应为在职教师,遵守“北斗杯”大赛参赛须知,对辅导的参赛作品的真实性、科学性以及参赛行为的规范性负责。
二、赛项设置及要求
大赛共设置体验类、创意类、创新类三类比赛,具体如下:
(一)体验类
T1.北斗定位闯关比赛
参赛组别:小学组低年级组、小学高年级组、初中组、高中组
参赛形式:个人参赛、指导教师0-1名
附件下载:体验类T1.北斗定位闯关比赛











三、申报材料要求
所有参赛选手均须在指定时间内,完整填写并提交第十五届“北斗杯”大赛申报表,并根据赛项规则要求提交参赛作品。参加现场竞技类赛项无参赛作品的,只需提交申报表。
参赛作品涉及小论文、报告、创新方案等文档类形式,在赛项规则文件中无特别要求的,应参照第十五届“北斗杯”大赛作品格式规范提交(见附件)。
(一)评审标准
各赛项评分标准详见各赛项规则文件。
(二)评审程序
1.资格审查:对参赛选手及作品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。
2.省级选拔赛评选:报名成功并通过审查的参赛选手,按照所在省级赛区组织要求参加省级选拔赛评选,获奖情况由省级赛区进行公示,各省级赛区获奖团队或个人可在大赛官方网站自行下载获奖证书。
3.全国总决赛评选:省级选拔赛各赛项组别排名前15%的优秀获奖选手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,并按照全国总决赛要求参加评选。获奖情况在大赛官方网站发布并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。公示结束后,获奖团队或个人可在大赛官方网站自行下载获奖证书。
4.如参赛选手未参加比赛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。
五、监督和违规处理
1.大赛设立监督委员会,负责对赛事组织、竞赛评比、经费使用等进行监督;对涉嫌违规问题进行核查;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大赛组委会。
2.申报、审查和省级选拔赛阶段,如出现对参赛作品的投诉且经调查发现作品存在抄袭、作弊等违反规则情况,将取消作者参赛资格。
3.全国总决赛阶段,如发现参赛作品存在抄袭、作弊等违反规则情况,将取消作者获奖资格;如发现参赛作品实际水平或作者答辩情况不符合获奖标准,经评审委员会表决,可不授予获奖奖项。

附件:作品格式规范
表头(黑体,不加粗,小四),每页出现;
内容(仿宋_GB2312,小四)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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